关于开展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新科协发〔2023〕47号


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共同开展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扎根基层、奉献边疆,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天山南北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力量。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4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地州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2.各学会推荐。“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不设名额限制。各地州市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要组织动员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相关单位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评选,并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组织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


       3.开展评选。本次评选通过网上“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步骤按照《“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


       材料要求: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请上传不小于2MB的jpg格式,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请上传MP4或MOV格式,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评选分为初评、网上评选、集中评选三个阶段。


       ①初评:4月份,各地州市、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相关单位开展初评,并对通过初评候选人进行公开公示。各地州市科协联合本地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开展初评推荐进入下一轮评选的“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3名;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开展初评推荐进入下一轮评选“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不超过3名。


       各初评单位要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②网上评选、集中评选:5月份,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初评情况,组建评选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网上评选和集中评选,最终评选出20位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出10位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


       4.发布展示。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对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进行发布并颁发证书。结合自治区“讲科学 爱科学 学科学 用科学”科学文化传播栏目建设工作,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全面铺开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州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用好用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共同营造科技界踔厉奋发、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


       5.宣传学习。6月至12月,各地州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标准


       评选在新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中开展,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最终评选结果院士比例不超过10%,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视频拍摄等宣传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


联系人:自治区科协调研宣传部,路遥,0991-6386020;评选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


附件:“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平台使用手册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