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报送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互联网协会各项工作顺畅进行,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布置、便于各项工作信息交流,特决定建立“新疆互联网协会工作群”。

请各会员单位上报1名联络员(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93801230@qq.com。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5888350

 

附件:联络员信息表